中證網訊(記者(zhe) 張凌之)5月14日,銀保監會(hui)網站公布了上海(hai)銀保監局對華寶信(xin)托(tuo)的行政(zheng)處罰決定書。
決(jue)定書顯示,2018年3月(yue)(yue),華寶信托違規發放某(mou)信托貸款被用于證券交易(yi);2017年8月(yue)(yue),華寶信托開展某(mou)融資(zi)類銀(yin)信理財合作業務時,對個人(ren)理財資(zi)金投資(zi)于非(fei)上(shang)市(shi)(shi)公司股(gu)權(quan)(quan)未盡(jin)合規審查(cha)義(yi)務;2016年11月(yue)(yue)、2018年2月(yue)(yue),華寶信托部分投資(zi)類銀(yin)信理財資(zi)金投資(zi)于非(fei)上(shang)市(shi)(shi)公司股(gu)權(quan)(quan)。
上海銀(yin)保(bao)監局依據《中華人(ren)民(min)共(gong)和國銀(yin)行業(ye)監督管理(li)法(fa)》第(di)四十六條第(di)(五)項、《流(liu)動資金貸款管理(li)暫行辦法(fa)》第(di)三(san)十九(jiu)條第(di)(四)項、《銀(yin)行與信(xin)(xin)托(tuo)公司業(ye)務合(he)作(zuo)指引》第(di)三(san)十三(san)條,責令(ling)華寶信(xin)(xin)托(tuo)改(gai)正,并處罰款共(gong)計(ji)210萬元。
2018年上(shang)半(ban)年,銀保監會在全國范(fan)圍內抽查(cha)信(xin)托(tuo)(tuo)公司,對(dui)影(ying)子(zi)銀行、交叉金融、信(xin)保業務進行專(zhuan)項檢(jian)查(cha)。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(xi),2018年上(shang)半(ban)年抽查(cha)的5家信(xin)托(tuo)(tuo)公司已(yi)于(yu)2018年底收到監管機構的整改(gai)意見,處罰(fa)結果也將(jiang)于(yu)近日陸(lu)續公開。
根據(ju)原保監會于2014年5月發布的《關于保險資金(jin)投資集合(he)資金(jin)信(xin)托(tuo)計(ji)劃(hua)有(you)關事(shi)項的通知(zhi)》(以下簡稱“通知(zhi)”)要求,近(jin)三年公司(si)及(ji)高(gao)級管(guan)理人(ren)員發生重(zhong)大(da)刑事(shi)案件或(huo)受(shou)到監管(guan)機構行政處(chu)罰(fa)的信(xin)托(tuo)公司(si)將無法開展信(xin)保合(he)作業(ye)務。不過,記者(zhe)了解到,監管(guan)機構正醞釀修(xiu)改信(xin)保合(he)作條件,受(shou)行政處(chu)罰(fa)而無法開展信(xin)保業(ye)務的信(xin)托(tuo)公司(si),有(you)望迎來松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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