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月15日至16日,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。中共中央總書記、國家主席、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。
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,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。
2月16日,《求是》雜(za)志發表(biao)習(xi)近平(ping)總書記重要文(wen)章(zhang)(zhang)——《加強黨(dang)(dang)對全面依法(fa)(fa)治(zhi)(zhi)國(guo)的領導》。習(xi)近平(ping)在文(wen)章(zhang)(zhang)中提出,必須堅(jian)持(chi)實現(xian)黨(dang)(dang)領導立法(fa)(fa)、保(bao)證執法(fa)(fa)、支持(chi)司法(fa)(fa)、帶頭守(shou)法(fa)(fa),健全黨(dang)(dang)領導全面依法(fa)(fa)治(zhi)(zhi)國(guo)的制度和工(gong)作機制,通過(guo)法(fa)(fa)定程序使黨(dang)(dang)的主張成為國(guo)家意志、形(xing)成法(fa)(fa)律(lv),通過(guo)法(fa)(fa)律(lv)保(bao)障(zhang)黨(dang)(dang)的政策有效實施,確(que)保(bao)全面依法(fa)(fa)治(zhi)(zhi)國(guo)正確(que)方向。
黨(dang)的十(shi)八大以來(lai),習近平曾多次圍繞黨(dang)“領導立(li)(li)法、保(bao)證執法、支(zhi)持司(si)法、帶頭守(shou)法”四(si)個方面發表(biao)重(zhong)要論(lun)述,立(li)(li)意高遠、切(qie)中(zhong)肯綮。央視網特進行梳理,以饗讀者(zhe)。
立法體現黨的主張和人民意愿
黨的(de)政策是(shi)國家法(fa)(fa)律的(de)先導和(he)指(zhi)(zhi)引,是(shi)立法(fa)(fa)的(de)依據和(he)執法(fa)(fa)司法(fa)(fa)的(de)重(zhong)要指(zhi)(zhi)導。
——2014年(nian)1月7日(ri),在中央政(zheng)法工(gong)作會議上的講話
黨(dang)(dang)和法(fa)治的關(guan)系(xi)是(shi)(shi)法(fa)治建(jian)設的核心問題。全面推進(jin)依法(fa)治國這件(jian)大事能不能辦好,最關(guan)鍵的是(shi)(shi)方向是(shi)(shi)不是(shi)(shi)正確(que)、政治保(bao)證是(shi)(shi)不是(shi)(shi)堅(jian)強有力,具體講就是(shi)(shi)要(yao)堅(jian)持黨(dang)(dang)的領導,堅(jian)持中(zhong)國特色社(she)會(hui)主義(yi)制度,貫徹中(zhong)國特色社(she)會(hui)主義(yi)法(fa)治理論(lun)。
——2014年(nian)10月(yue)20日(ri),關于《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(jin)依法(fa)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的說明
法(fa)(fa)是(shi)(shi)黨(dang)的主張和人民(min)意愿的統一(yi)體現(xian),黨(dang)領(ling)導人民(min)制定(ding)憲(xian)法(fa)(fa)法(fa)(fa)律,黨(dang)領(ling)導人民(min)實施憲(xian)法(fa)(fa)法(fa)(fa)律,黨(dang)自身必須在憲(xian)法(fa)(fa)法(fa)(fa)律范圍(wei)內活動,這就是(shi)(shi)黨(dang)的領(ling)導力(li)量的體現(xian)。
——2015年2月2日,在省部(bu)級主要領導干(gan)部(bu)學(xue)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(quan)會精(jing)神全(quan)面推(tui)進依(yi)法(fa)治國專題(ti)研討(tao)班(ban)開班(ban)式上的講話
要緊(jin)(jin)緊(jin)(jin)抓住(zhu)全面(mian)依法(fa)治國的關鍵環(huan)節(jie),完善(shan)立法(fa)體(ti)制,提高立法(fa)質量。
——2019年(nian)2月16日,《求是》雜志發表重(zhong)要文章《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》
執法要給予支持和保護
執法者必須(xu)忠實于法律。
——2013年2月(yue)23日,在十(shi)八屆中央(yang)政治局第(di)四次(ci)集體(ti)學習時的講話
對執法(fa)機(ji)關(guan)嚴格執法(fa),只要符合法(fa)律和(he)(he)程序的,各級黨委(wei)和(he)(he)政(zheng)府都(dou)要給予支持和(he)(he)保護,不要認為執法(fa)機(ji)關(guan)給自己找了麻(ma)煩,也(ye)不要擔心會(hui)給自己的形象(xiang)和(he)(he)政(zheng)績帶(dai)來什么不利影(ying)響。
——2014年1月(yue)7日,《嚴格(ge)執(zhi)法,公正司法》《十八大以來(lai)重要文(wen)獻選編》(上),中央(yang)文(wen)獻出(chu)版社2014年版,第723頁
要推進(jin)嚴格執(zhi)法(fa),理順執(zhi)法(fa)體制,完善行(xing)政執(zhi)法(fa)程序,全面落實行(xing)政執(zhi)法(fa)責任制。
——2019年2月16日,《求是》雜志發表重要文章《加強(qiang)黨對全(quan)面依法(fa)治(zhi)國的領(ling)導(dao)》
黨(dang)(dang)的(de)十八大以來(lai),我們制定和修訂(ding)了(le)(le)140多(duo)部中央黨(dang)(dang)內(nei)法規(gui),出臺(tai)了(le)(le)一(yi)批標志性(xing)、關(guan)鍵性(xing)、基(ji)(ji)礎性(xing)的(de)法規(gui)制度,有(you)規(gui)可依的(de)問(wen)題基(ji)(ji)本得到解決,下(xia)一(yi)步的(de)重點是(shi)執規(gui)必(bi)嚴,使黨(dang)(dang)內(nei)法規(gui)真正落地。
——2019年(nian)2月16日(ri),《求是》雜志發表重(zhong)要文章(zhang)《加強(qiang)黨對全(quan)面依法治國的(de)領導(dao)》
司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
黨的(de)領導(dao)是(shi)社會主義(yi)(yi)法治的(de)根本保證(zheng),堅(jian)持黨的(de)領導(dao)是(shi)我國社會主義(yi)(yi)司法制度的(de)根本特(te)征(zheng)和(he)政治優勢。
——2015年(nian)3月24日,在十八屆中(zhong)共中(zhong)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(ci)集(ji)體(ti)學習時的講話
深化(hua)司法(fa)體制改革,是要(yao)更(geng)(geng)好堅持(chi)黨的(de)(de)領導、更(geng)(geng)好發揮我國司法(fa)制度的(de)(de)特(te)色(se)、更(geng)(geng)好促進社會(hui)公平正義。
——2014年1月7日,在中央政法工作(zuo)會議上(shang)的(de)講話
要全(quan)面落實司法責(ze)任(ren)制,讓司法人員集中(zhong)精(jing)力盡好(hao)責(ze)、辦好(hao)案,提(ti)高(gao)司法質量、效率、公信力。
——2019年1月15日至(zhi)16日,在中央政(zheng)法工作會議上的講(jiang)話
要支持司法(fa)機(ji)關依法(fa)獨(du)立行使職權,健全司法(fa)權力分工負責、相互(hu)配合、相互(hu)制約的制度安(an)排(pai)。
——2019年(nian)2月16日(ri),《求是(shi)》雜(za)志發表重要文章《加強黨對(dui)全面依法(fa)治國的領導》
守法帶頭尊崇法治、敬畏法律
黨領(ling)導(dao)人民制定憲法(fa)和(he)法(fa)律,黨領(ling)導(dao)人民執行憲法(fa)和(he)法(fa)律,黨自(zi)身必須在憲法(fa)和(he)法(fa)律范圍內活動,真正做到(dao)黨領(ling)導(dao)立法(fa)、保(bao)證執法(fa)、帶頭(tou)守法(fa)。
——2012年12月4日,在首(shou)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(gong)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
要(yao)發揮依法治(zhi)(zhi)國和依規治(zhi)(zhi)黨(dang)的互補性作用,確保黨(dang)既依據憲法法律治(zhi)(zhi)國理政,又(you)依據黨(dang)內法規管黨(dang)治(zhi)(zhi)黨(dang)、從嚴治(zhi)(zhi)黨(dang)。
——2019年2月16日,《求(qiu)是(shi)》雜志發表重要文章《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(de)領導》
領導干部(bu)必須帶頭尊(zun)崇法(fa)治(zhi)、敬畏法(fa)律,了(le)解法(fa)律、掌握法(fa)律,遵紀守法(fa)、捍衛(wei)法(fa)治(zhi),厲(li)行法(fa)治(zhi)、依(yi)法(fa)辦事,不斷提高運用法(fa)治(zhi)思維和法(fa)治(zhi)方式深化改(gai)革、推動(dong)發展、化解矛盾(dun)、維護穩(wen)定的(de)能力(li),做尊(zun)法(fa)學法(fa)守法(fa)用法(fa)的(de)模范,以實際行動(dong)帶動(dong)全社會(hui)尊(zun)法(fa)學法(fa)守法(fa)用法(fa)。
——2019年2月(yue)16日,《求是(shi)》雜志發表重(zhong)要文章《加強(qiang)黨(dang)對全面依(yi)法治國的(de)領導》
各級黨(dang)組織和(he)全體黨(dang)員要帶(dai)頭(tou)尊(zun)法(fa)學(xue)法(fa)守法(fa)用法(fa),任(ren)何組織和(he)個(ge)人(ren)都不得有超(chao)越憲法(fa)法(fa)律(lv)的特權,絕不允許以(yi)言(yan)代法(fa)、以(yi)權壓法(fa)、逐利違法(fa)、徇私枉法(fa)。
——2017年10月18日,在中國共(gong)產黨第十九次全(quan)國代表大(da)會上的報告
版權聲明:呼倫貝爾擔保網為開放性信息平臺,為非營利性站點,所有信息及資源均是網上搜集或作交流學習之用,任何涉及商業盈利目的均不得使用,否則產生一切后果將由您自己承擔!本站僅提供一個參考學習的環境,將不對任何信息負法律責任。除部分原創作品外,本站不享有版權,如果您發現有部分信息侵害了您的版權,請速與我們聯系,我們將在48小時內刪除。 |